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59元/1000g | 4.5元 / 100g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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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時效 | 出庫後5-10個工作日 | ||||
自提方式 |
包裹到達香港自提倉庫後││☁▩,自動生成【自提碼】││☁▩,使用者憑唯一【自提碼】前往中環香港自提倉提取包裹│▩。取件時建議當場開箱確認包裹內件│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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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提時間 |
星期一至星期五☁╃:09:00-12:30││☁▩,13:30-18:00 星期六◕·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│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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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倉租 |
15個自然日免費││☁▩,超期收取10元/天/個││☁▩,出庫時系統自動扣費│▩。超過90天││☁▩,仍未提取包裹││☁▩,按棄貨處理│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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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◕·、包裹最大限重20KG││☁▩,單邊最長限140CM││☁▩,無論原箱還是合箱打包││☁▩,針對超大◕·、超重◕·、異形等包裹││☁▩,倉庫在打包時會視情況進行分包處理(使用者不能指定內件││☁▩,單件不能進行分包處理的可能無法承運)││☁▩,最終包裹數量以倉庫實際打包結果為準; 2◕·、香港自提線運費和增值服務均不享受會員折扣; 3◕·、禁運易燃液體及粉末/晶體/膏狀(如香水◕·、指甲油◕·、卸甲水等)◕·、易燃固體/自燃物質/遇水易燃物質腐蝕性◕·、壓縮氣體◕·、課稅品(嬰幼兒奶粉◕·、大米◕·、香菸◕·、含酒精飲品或食品等)◕·、需要溫度控制存放等物品││☁▩,國家禁寄的印刷品◕·、貴金屬◕·、現金◕·、動植物等其他涉及法律法規管控的商品; 4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7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│▩。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79元/500g | 65元/5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續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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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僅支援寄運電子產品││☁▩,不支援混裝; 2◕·、電子產品定義☁╃:含有電池◕·、電子元件及需電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◕·、電腦(筆記本◕·、平板)◕·、手機◕·、電子手錶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4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7◕·、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 續重不足100g按100g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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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鞋靴類◕·、箱包類不能與其他物品混裝╃•·•! 2◕·、僅支援單個包裹寄運1雙鞋子││☁▩,單個包裹超過1雙鞋子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3◕·、單個包裹內同一品類商品數量需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即☁╃:單個品類數量不得超過8個(具體品類及個數請諮詢客服); 4◕·、單個包裹內嬰兒奶粉數量最多3罐(3罐時不可混)││☁▩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時不可混); 5◕·、奢侈品◕·、手錶◕·、電子產品◕·、菸酒類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6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7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8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9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10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11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57元/500g | 7.7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││☁▩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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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數量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鞋靴類 | 僅限1雙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箱包類 | 僅限1個 | 不可混裝 | ||
3 | 奶粉類 | 嬰兒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僅限相同數字類別的商品混裝││☁▩,
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; 例如☁╃:食品與保健品混裝││☁▩, 則總數量≤10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
||
4 | 服裝類 | 內衣褲/襪子/手套/圍巾≤7件; 衣服/褲子/帽子≤5件; 外套/皮帶/其他服飾及配飾≤2件 |
|||
5 | 護膚/化妝品類 | 總數量≤3件,包裹總重量≤1kg | |||
6 | 食品/保健品類 | 食品≤15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 |||||
7 | 母嬰/嬰兒玩具/洗護類 | 總數量≤5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奢侈品◕·、手錶◕·、電子產品◕·、菸酒類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2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3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4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5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6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7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││☁▩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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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商品 | 球星卡◕·、閃卡◕·、遊戲卡牌◕·、桌遊卡牌◕·、明信片◕·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 | ||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申報規則 |
卡片類物品申報標準☁╃: 商品類別☁╃:卡片 商品子類別☁╃:球星卡/遊戲卡牌/桌遊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選擇錯誤或未如實申報卡片類物品││☁▩,我司將會在包裹提交出庫時稽核駁回並收取50元/次的開箱操作服務費│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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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適用商品為☁╃:球星卡◕·、閃卡◕·、遊戲卡牌◕·、桌遊卡牌◕·、明信片◕·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; 2◕·、卡片/卡牌類產品僅對丟失理賠││☁▩,且上限為1000元人民幣/包裹(破損◕·、褶皺不在理賠範圍內)│▩。 3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◕·、 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必須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若虛假申報將產生開箱操作服務費; 7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75元/500g | 65元/5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續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| 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僅支援寄運電子產品││☁▩,不支援混裝; 2◕·、電子產品定義☁╃:含有電池◕·、電子元件及需電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◕·、電腦(筆記本◕·、平板)◕·、手機◕·、電子手錶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4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 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 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7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45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,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 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不支援鞋靴與服裝類物品; 2◕·、箱包類不能與其他物品混裝╃•·•! 3◕·、單個包裹內同一品類商品數量需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即☁╃:單個品類數量不得超過8個(具體品類及個數請諮詢客服); 4◕·、單個包裹內嬰兒奶粉數量最多3罐(3罐時不可混)││☁▩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時不可混); 5◕·、奢侈品◕·、手錶◕·、電子產品◕·、菸酒類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6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7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8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9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10◕·、 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11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45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││☁▩,
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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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打包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箱包類 | 僅限1個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奶粉類 | 嬰兒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僅限相同數字類別的商品混裝││☁▩,
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; 例如☁╃:食品與保健品混裝││☁▩, 則總數量≤10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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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護膚/化妝品類 | 總數量≤3件,包裹總重量≤1kg | |||
4 | 食品/保健品類 | 食品≤15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 |||||
5 | 母嬰/嬰兒玩具/洗護類 | 總數量≤5件││☁▩,總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不支援鞋靴◕·、服裝類物品; 2◕·、奢侈品◕·、手錶◕·、電子產品◕·、菸酒類等物品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3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7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70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││☁▩,
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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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的分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打包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鞋靴類 | 數量≤1件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服裝類 | 內衣褲/襪子/手套/圍巾≤7件 | 同品類可混裝,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
(不可與鞋靴類混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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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/褲子/帽子≤5件 | |||||
外套/皮帶/其他服飾及配飾≤2件 | |||||
注意事項 |
1◕·、鞋服類商品僅支援“鞋服專線”出庫; 2◕·、帶電池的鞋子及衣服││☁▩,歸屬於電子產品類││☁▩,不在本線路細則範圍內; 3◕·、若混裝有鞋服類物品及其他類別物品的包裹││☁▩,僅支援系統合理出庫; 4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5◕·、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6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7◕·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因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錯誤◕·、資訊不完整◕·、資訊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◕·、包裹銷燬等後果││☁▩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; 8◕·、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9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││☁▩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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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商品 | 球星卡◕·、閃卡◕·、遊戲卡牌◕·、桌遊卡牌◕·、明信片◕·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 | ||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申報規則 |
卡片類物品申報標準☁╃: 商品類別☁╃:卡片 商品子類別☁╃:球星卡/遊戲卡牌/桌遊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選擇錯誤或未如實申報卡片類物品││☁▩,我司將會在包裹提交出庫時稽核駁回並收取50元/次的開箱操作服務費│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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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◕·、本線路適用商品為☁╃:球星卡◕·、閃卡◕·、遊戲卡牌◕·、桌遊卡牌◕·、明信片◕·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; 2◕·、卡片/卡牌類產品僅對丟失理賠││☁▩,且上限為1000元人民幣/包裹(破損◕·、褶皺不在理賠範圍內)│▩。 3◕·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◕·、 禁運限運物品││☁▩,詳見《禁止寄遞範圍》◕·、《常見禁運◕·、限運物品》; 5◕·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範圍││☁▩,不能用於任何商業用途; 6◕·、必須如實申報品名◕·、品牌◕·、規格型號◕·、價值◕·、數量││☁▩,若虛假申報將產生開箱操作服務費; 7◕·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◕·、其他事項請諮詢客服; |